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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公职人员制售“八宝丹”获刑

时间:2024-12-11   访问量:1011

**四名公职人员制售“八宝丹”获刑:法律红线不容触碰**

近日,一起涉及四名公职人员制售未经批准的“八宝丹”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这起案件不仅揭示了药品监管领域的严峻挑战,更警示了公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重要性。

据了解,这起案件的主角分别是漳州市龙文区朝阳中心小学教师陈志杰、某铁路局漳州车务段工作人员王女士(陈志杰前妻)、漳州高速公路交通综合执法一大队工作人员蔡松毅和漳州市库区移民管理局原副局长老沈。四人因制售未经批准的“璞苑八宝丹”被判处刑罚,其中陈志杰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蔡松毅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王女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老沈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八宝丹”是一种中成药,由牛黄、蛇胆、羚羊角、珍珠、三七、麝香等多种药材组成,具有清利湿热、活血解毒、去黄止痛的功效。在福建、广东沿海一带,八宝丹因其显著的药效备受推崇,但价格也居高不下。以厦门中药厂生产的鼎炉八宝丹为例,一粒3克重的八宝丹售价高达628元。而与之功效相似的片仔癀,一粒3克重的售价更是高达760元。

巨大的市场需求诱发了民间的制药热情。在漳州市龙文区朝阳街道打山村一带,不少民间人士声称掌握了制作八宝丹的方法。陈志杰便是其中之一。作为一名教师,陈志杰看中了八宝丹的利润空间,从当地村民处获取了所谓的“秘方”和制作方法,开始采购原材料生产和销售“璞苑八宝丹”。

然而,陈志杰等人的行为很快引起了相关部门的注意。厦门中药厂在发现市面上有自称与鼎炉八宝丹及片仔癀同宗同源、功效相似的“璞苑八宝丹”后,安排业务员进行购买并检测。结果显示,“璞苑八宝丹”所含药品及制作工序与国家规定标准不符,遂向相关部门举报。

经过调查,警方在陈志杰等人住处扣押了多批次“璞苑八宝丹”,并认定为假药。据统计,陈志杰、王女士生产、销售假药金额共计43万余元,销售获利13万余元;蔡松毅累计销售5万余元,销售获利1.7万余元;老沈则向他人销售了8000元的假药。

在庭审过程中,陈志杰等人坚称“璞苑八宝丹”是按民间传统配方生产的,对人体有效并为广大购买者认可,不是假药。然而,法院认为,他们误将民间传承与国家行政许可等同,忽视了药品与非药品的法定界限,以及国家对药品的全方位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药品的,将受到严厉的法律处罚。

这起案件不仅让陈志杰等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更给广大公职人员敲响了警钟。公职人员作为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应该以身作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特别是在药品监管领域,由于涉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更是容不得半点马虎和侥幸。

同时,这起案件也暴露出药品监管领域存在的一些问题。如监管体制改革尚未全面完成、职能还未完全到位、相关部门分段监管衔接不紧密等。这些问题需要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以确保药品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总之,这起四名公职人员制售“八宝丹”获刑的案件再次提醒我们:法律红线不容触碰!无论是谁,只要触犯了法律,都将受到应有的惩罚。希望广大公职人员能够从中汲取教训,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和敬畏之心,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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