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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原股份遭老养殖户起诉

时间:2025-01-20   访问量:1005

**牧原股份遭老养殖户起诉:一场关于信任与责任的较量**

近日,一则关于牧原股份被其16年老客户起诉的新闻引起了广泛关注。河南内乡县的老养殖户常先云,以其创办的内乡县鸿福农牧有限公司(简称“鸿福农牧”)法人身份,向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指控牧原股份子公司南阳市卧龙牧原养殖有限公司(简称“卧龙牧原”)销售携带病毒的种猪,导致其3000多头猪死亡,并索赔686.746万元。这一事件迅速发酵,成为当天的实时热点。

常先云与牧原股份的合作历史悠久,长达16年之久。在这漫长的岁月里,双方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直到2024年的一场蓝耳疫病爆发,让这段合作关系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危机。

2024年3月29日,常先云代表鸿福农牧与卧龙牧原签订了《生猪购销合同》,约定购买152头怀孕母猪,合同总价78.98万元。这些母猪包括一胎怀孕母猪76头、三胎怀孕母猪28头、五胎怀孕母猪48头,旨在进一步扩大养殖规模。然而,这批母猪交付后的短短一周内,就陆续出现了流产、死亡等症状,随后疫情迅速蔓延至整个养殖场,导致原有的3000多头保育猪仔和母猪也未能幸免。

据常先云介绍,4月3日和4日,卧龙牧原分四批车向其实际交付了149头种猪。交付当晚,就有两头母猪出现了严重的应激反应,其中一头已经死亡。4月10日起,更多种猪开始发病,不吃不喝、身体发红发紫。4月15日,母猪开始出现大面积的流产、死胎、死亡。短短两个月时间,从卧龙牧原购买的149头怀孕母猪及所产仔猪,以及原有的76头怀孕母猪、3340头保育猪全部感染病毒死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几百万。

面对如此惨重的损失,常先云多次与卧龙牧原沟通协商,但赔偿问题始终未能达成一致。牧原方面一度启动了赔付计划,但赔偿金额从最初的200多万元实物种猪赔偿方案,降至一百多万元,再到最后的七八十万元,这让常先云无法接受。2024年10月17日,卧龙牧原正式向常先云发出函告,称销售给其的怀孕母猪符合检疫标准与合同约定标准,猪只交付后的全部风险由其自行承担,拒绝承担任何补偿或赔偿责任。

无奈之下,常先云于2025年1月6日向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正式对卧龙牧原提起诉讼。同时,她还向证监会、深交所递交了实名举报信,指控牧原股份常年检疫证明造假、给种猪违法注射自制疫苗等问题。

对于常先云的指控,牧原股份方面全盘否认。牧原股份法务部门表示,公司有正规的检疫程序和手续,所有检疫手续都有相关合同作为依据。公司没有自制疫苗,也没有销售未经检疫带病毒的种猪,这些都是违法行为。牧原方面还指出,通过第三方检测,常先云养殖场的蓝耳疫苗涉及毒株和牧原相关养殖场的疫苗毒株根本不是同一型号。

然而,常先云对此并不认可。她表示,自己的养殖场有十多年的养殖经验,一直严格进行无害化处理,3000多头原有仔猪养得好好的,不可能是猪场自身带有病毒。她认为,从传播路径、感染时间都证明从牧原购买的母猪存在严重的健康问题。此外,她还指出卧龙牧原在销售种猪时提供的检疫证明涉嫌造假,以商品猪之名进行检疫申报,逃避了种猪应该进行的检测和管理。

这场纠纷背后,折射出的是双方对于信任与责任的较量。牧原股份作为中国最大的生猪养殖企业,其产品质量和检疫标准一直备受关注。而常先云作为一位有着十多年养殖经验的老养殖户,她的损失和痛苦也是显而易见的。在这场较量中,谁能够赢得最终的胜利,还需要等待法院的判决结果。

无论结果如何,这一事件都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在养殖行业,产品质量和检疫标准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石。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道德准则的行为,都将付出沉重的代价。同时,我们也希望双方能够保持冷静和理性,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共同维护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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