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区路面结冰致业主摔倒 谁来担责?
近日,关于小区路面结冰导致业主摔倒的事件再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在寒冷的冬季,随着气温的骤降,路面结冰成为居民出行的一大安全隐患。那么,当业主在小区内因路面结冰而摔倒时,责任究竟该由谁来承担呢?本文将结合近期几起典型案例,深入剖析这一问题。
#### 一、典型案例回顾
**案例一:北京丰台法院判例**
在北京丰台,李女士在某日清晨外出时,不慎在小区单元门口台阶处的冰面上滑倒,导致胫骨、腓骨和踝关节骨折。经调查,冰面的形成源于小区保洁人员在清扫时拧拖把遗洒的水渍,因天气寒冷迅速结冰。最终,法院判决李女士自行承担20%责任,物业公司承担50%责任,安保保洁公司承担30%责任。法院认为,物业公司及安保保洁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李女士作为成年人也应对自身安全负有注意义务。
**案例二:威海经区法院判例**
在威海,刘大爷因小区路面冰雪湿滑,在走进楼宇门时先后摔倒两次,导致腿骨骨折。刘大爷认为物业公司未及时清理积雪且未铺设防滑脚垫,应承担赔偿责任。但物业公司辩称已发布警示标语并积极清雪。法院审理后认为,刘大爷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尽到注意义务,应对自身损害承担主要责任,而物业公司因未完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承担次要责任。
#### 二、法律责任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并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这意味着,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者和服务者,依法负有对公共区域和设施的安全保障义务。
在上述案例中,物业公司及安保保洁公司因未能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被判定承担相应责任。这提醒所有物业公司,在冬季应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做好防冻、防漏与防滑工作,确保行人出行安全。同时,物业公司还应加强对安保、保洁人员的培训,规范其行为,强调冬日日常检查、巡逻和检修工作的重要性。
#### 三、业主的自我保护责任
虽然物业公司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但业主作为自身生命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也应提高安全防护意识。在冬季出行时,业主应谨慎观察路况,注意防滑,避免因自身过失受伤。此外,业主在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向物业公司反映,共同维护小区的安全环境。
#### 四、构建和谐的居住环境
小区路面结冰致业主摔倒的事件,不仅关乎法律责任,更关乎小区的和谐与安宁。为了构建更加和谐的居住环境,物业公司和业主应共同努力。物业公司应切实履行安全保障义务,而业主也应积极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 五、结语
小区路面结冰致业主摔倒的事件再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在寒冷的冬季,物业公司和业主都应提高警惕,共同应对安全隐患。通过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力度、提高业主的安全防护意识以及加强物业公司的管理和服务水平等措施,我们可以有效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共同构建一个更加安全、和谐的小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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