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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辉4年敛财11.08亿 维持死刑判决

时间:2025-02-25   访问量:1001

**白天辉4年敛财11.08亿 维持死刑判决**

2025年2月24日,金融界再次迎来重磅消息。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白天辉受贿上诉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这一判决标志着这起涉案金额高达11.08亿余元的贪腐案终于尘埃落定,再次彰显了中国在金融领域反腐斗争中的坚定决心和严厉态度。

白天辉,这位曾经在华融体系内担任多项高管职务的金融巨鳄,利用其在中国华融体系内担任的多项高管职务便利,包括华融(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资本运营总监等职,为相关单位在项目收购、企业融资等事项中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11.08亿余元。这一数字令人震惊,也让人不禁思考,这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权力腐败和道德沦丧?

据悉,白天辉的受贿行为发生在2014年至2018年期间,这段时间正是中国金融市场快速发展、变化莫测的时期。白天辉凭借其敏锐的商业嗅觉和手中的权力,在项目收购、企业融资等事项上大肆敛财,严重破坏了金融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特别重大损失。

一审法院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认为白天辉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社会影响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一判决无疑是对白天辉罪行的严厉谴责,也是对金融领域腐败现象的有力打击。

然而,白天辉并不甘心接受这一判决,他提出了上诉。在二审中,白天辉的辩护方提出其具有重大立功表现,包括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且经查证属实。但法院认为,综合考虑其犯罪事实、性质及社会危害程度,立功情节不足以抵消其罪责。最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驳回了白天辉的上诉。

白天辉案并非孤例,它是中国华融系列腐败案件的重要一环。在此之前,中国华融原董事长赖小民也因受贿、贪污、重婚等罪行被执行死刑。赖小民在任期间受贿17.88亿元,其嫡系白天辉则在权力网络中疯狂敛财,4年平均每日进账逾75万元。两人的落马和严惩,再次凸显了中国对金融领域腐败的严惩决心。

此案的判决不仅是对白天辉个人的清算,更是对整个金融领域腐败现象的警示。它告诉我们,无论身处何种地位、拥有何种权力,一旦触碰法律红线、背离职业道德,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和社会的谴责。同时,这也提醒我们,要加强金融监管和制度建设,完善权力监督和制约机制,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作为碧悟科技有限公司的官网运营人员,我们深刻认识到金融领域反腐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们将继续密切关注金融市场的动态和变化,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推动金融科技的创新和发展,为构建健康、稳定、繁荣的金融市场贡献自己的力量。

在此,我们也呼吁广大网民和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关注金融领域的反腐斗争,积极参与监督和举报腐败行为,共同营造一个风清气正、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让我们携手共进,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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