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抢单软件”给滴滴司机 3人获刑**
在数字化时代,技术的发展为各行各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便利,但同时也为不法分子提供了新的犯罪手段。近日,广东中山、惠州两地法院相继宣判了两起涉及网约车抢单作弊软件的刑事案件,三名被告人因倒卖“抢单软件”给滴滴司机而被判刑。这一事件迅速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引发了广泛讨论。
事情的起因还要追溯到2024年初。当时,一些网约车司机发现,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使用同一款打车软件,有的司机能够忙个不停,而有的司机却半天接不到一单。这种明显的差异引起了部分司机的不满和好奇。经过一番探寻,他们发现,原来有一些同行在使用所谓的“抢单外挂神器”。这些外挂软件能够加速刷新频率,帮助司机更快速地抢到合适的行程单,从而在竞争中占据优势。
面对这样的“作弊神器”,一些司机动心了。然而,他们并不知道,这些外挂软件背后隐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刘某等三人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他们从2024年1月开始,通过网上购买“滴滴”外挂抢单程序,再将这些软件倒卖给滴滴司机,以按次抽成或按天收费的方式谋取利益。然而,好景不长,他们的犯罪行为很快就被警方发现。2024年9月,刘某等三人被指控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2025年4月,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对这起违法开发、销售出租车抢单作弊器案进行了宣判。法院审理查明,“闪电侠”及“暴力兔”两款出租车抢单程序适用于“滴滴车主”应用程序。刘某等三人从网上商家处购买外挂软件后,将滴滴司机手机号成功登录外挂软件,通过对应的插件加速刷新频率,从而帮助司机抢到更多的订单。然而,这些外挂软件均存在未经授权地调用滴滴系统接口、未经授权地获取滴滴系统数据的功能。
法院认为,刘某等三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根据他们的犯罪情节和危害程度,法院分别判决刘某等三人有期徒刑3年,缓刑3至5年不等,罚金4000元至7000元不等,并收缴违法所得共计15.6万余元。这一判决结果不仅彰显了法律的威严,也向广大网约车司机发出了明确的警示:使用或倒卖抢单外挂软件是违法的,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除了刘某等三人外,这起案件还牵扯到了外挂程序的开发者和销售者。其中,“闪电侠”软件公司负责人陈某和开发人员李某因涉嫌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李某制作的滴滴顺风车“闪电侠”计算机应用程序具备虚拟定位功能,未经授权调用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的数据接口。惠东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某和李某结伙提供专门用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情节严重,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最终,法院判决陈某有期徒刑1年4个月,李某有期徒刑11个月、缓刑1年,二人均处罚金5000元。
这起案件再次提醒我们,技术的发展虽然带来了便利,但也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犯罪活动。作为网约车司机和广大网民,我们应该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使用或传播任何违法软件。同时,企业也应该加强技术防护和法律维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碧悟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一家致力于技术创新和合法经营的企业,我们深知技术发展的双刃剑效应。因此,我们始终秉持诚信经营的原则,坚决抵制任何违法违规行为。我们相信,在法律的保障和监管下,技术的健康发展将为社会带来更多的福祉和便利。让我们共同携手,营造一个安全、公平、合法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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